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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吴淑珍,请不要给社会作错误示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1:12 中国台湾网

  岛内媒体报道,弊案压力下的吴淑珍最近讲出了“离婚”、“自杀”这样的话,对此,马来西亚《星洲日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这种行为,对社会形成了错误的示范,给台湾甚至海外华人社会都带来了负面影响。

  文章讲,台湾“第一家庭”被一连串弊案缠身,家庭成员包括吴淑珍在内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受到台湾人民和海外华人社会的关注。

  “第一家庭”此时面对重大压力固然可以谅解,但是吴淑珍要闹离婚,又传说了“难道要我自杀”的负气话,让人宛如在看一出廉价的悲情连续剧,觉得无聊之余,不禁对台湾社会一些畸形现象感到悲哀。贵为“总统夫人”尚且无法分辨是非黑白,轻易将自杀二字挂在嘴边。殊不知这一句负气的话,会对台湾甚至海外华人社会带来什么负面的影响?

  文章点评说,负责和自杀是两回事,台湾社会对“第一家庭”的要求很简单,只要他们拿出做人的基本良心出来,做错事就认错,没做错就将事情始末交待清楚,还自己清白;没有人会要求吴淑珍自杀。

  心理学家说,一般有自杀念头或尝试自杀的人,可能都不是真的想死,他们只是想摆脱各种问题所带给他们的困扰和痛苦。

  所以,当被弊案纠缠得不能透气的吴淑珍要“闹自杀”;因婚变或闹绯闻,不堪成为社会茶余饭后课题的主角也吞药自杀。 但是,如果因做错事自杀,那么,有“一死了之”的勇气,为什么没有认错让人生重新来过的勇气?如果没有做错事,自杀岂不是死无对证了吗? 他们面对的重大压力令人同情,但是恫言自毁或戕害宝贵生命的行为,对社会形成错误的示范,是不智、必须受到谴责的。

  文章指出,不管是在岛内外,类似对社会造成错误示范的案例委实太多了。尤其是公众人物例如从政者、演艺界人士或社会地位显赫的名流等,他们的贪渎行为、私生活不检点、为金钱权力而忽视良知、漠视社会正义等畸形价值观,都会成为年轻一代学习的榜样。

  年纪轻轻的孩子,可以因为一位遥不可及的歌手要退出歌坛而恫言自杀;可以为了继续要听到她的歌声,而以自己的性命威胁他人。年轻的孩子如此自私、霸道;如此轻视自己的生命;那是因为大人为他们做了最坏和错误的示范。艺人的言行,是许多青少年模仿学习的对象;但是一些著名演艺界人物却在受到挫折之后,或吃药、或跳楼,轻易放弃生命的行为,给祟拜他们的青少年们带来了负面影响。

  大人所做的一切影响年轻一代的行为和价值观。如果掌权者贪腐,社会就不能吹起清风;如果位高权重者私生活不检点,年轻一代就会有样学样、视道德羞耻为无物;如果公众人物轻视生命,又如何期许年轻一代塑造一个尊重生命、崇善守正的社会?

  文章继续说,印尼再度发生海啸,一阵激浪在数秒钟内卷走近百条生命,许多人在一瞬间失去亲人和家园。这样的镜头,真正是人间悲剧。在与天灾搏斗下,生命虽如此脆弱,却让人看到活着的希望。这就是生命的价值所在。

  在世界各个角落还有无数的人为一分钟的生命、为一息呼吸继续奋斗的时刻,自杀是不可原谅、践踏生命的行为。我们还要让这种对社会有害的不良示范继续下去吗?(海航)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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