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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勒索80万三人均被重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1:40 信息时报

  

绑架勒索80万三人均被重判
以嫖宿为名,连续绑架勒索6名坐台小姐;工仔绑架老板上小学的儿子勒索80万赎金。昨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在海珠区新港西路凤和村牌坊广场召开宣判大会,伍文健等10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被依法重判有期徒刑10年至19年。

  2006年3月22日,广东梅县人陈志辉和黄国荣、黄锦强、龙灿图合谋搞钱,后听黄焕权(另案处理)说他原来的老板刘某身家上千万,其儿子在某小学读书,5人决定绑架刘老

板儿子发笔横财。

  经事前密谋,5绑匪开车到海珠区工业大道某花园百佳商场旁边的空地,黄国荣、黄锦强、龙灿图在车上等候并接应,黄焕权带陈志辉到某小学门口守候,以带去见爸爸为名,将刘老板的儿子骗上车后,绑架至白云区永平街集贤北六巷五号402房关押。随后,5绑匪电话联系被害人的父亲刘某,勒索赎金人民币80万元,最后减至人民币60万元。

  刘某报警后,同月24日凌晨,广州警方在人质关押地点附近抓获等候收取赎金的5名绑匪,并解救出刘某的儿子。法院最后以绑架罪判处陈志辉有期徒刑11年;判处黄国荣、黄锦强有期徒刑10年。

  时报记者 李朝涛 黄立科通讯员 海法宣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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