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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下泳者溺亡过程网友被斥见死不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1:41 信息时报

  

拍下泳者溺亡过程网友被斥见死不救
下水畅游
拍下泳者溺亡过程网友被斥见死不救
体力不支
拍下泳者溺亡过程网友被斥见死不救
渐沉水中数张游泳者溺水身亡的照片出现在网上,会引起什么样的反应呢?7月18日晚10点55分,家住大渡口的“掐侠”在某社区网站发布自己17日晚7点50分左右,意外在九龙坡滩子口码头拍摄一年轻打工仔游长江不幸溺水身亡的全程照片。“掐侠”见死不救只顾拍照的行为,遭众多网友怒斥。

  在《昨天在滩子口码头目击游泳溺水全过程》帖子中,从拍摄的照片上看,该男子

溺水处的水流比较急,而且周围江面上没有其他游泳者。“掐侠”说,他是大渡口一大型企业的男职员,也是摄影爱好者。“当时我站在江边约40多米的地方拍夕阳,在长江里游泳的那名小伙子吸引了我。我不停地按动手中的快门,拍摄10多秒后,小伙子竟越游越低,最后只露出头部,直到整个人沉入江中。”最开始李先生还以为小伙在潜水,可等了许久也不见他再次露面,才怀疑已溺水身亡。

  自发帖起不到24小时,近50名网友对“掐侠”的图片拍砖。有网友强烈谴责“掐侠”没道德,宁愿拍照也不愿救人;也有的觉得在急流中救人太危险,如连累自己也出了事太不值得;还有网友就是劝阻大家不要到江里游泳等。

  面对网友们对自己如此尖锐的批评,摄影者李先生深感委屈。他说,当时一来自己离江边还有段距离,二来男子发生溺水的过程仅十几秒时间,本人水性不好,就算跳进江中也无法救人,所以并不是他心狠见死不救,而是自己确实无能为力,想到的只是报警。

  对此,瑞永华律师事务所蒲万纯律师表示,目前我国对见死不救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普通市民没有必须见义勇为的法定义务。市民如发现有人溺水想去救助,必须对自己的游泳水平和能力有足够的把握,否则也不提倡盲目的、不顾自身安全的见义勇为。

  据《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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