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贞操之争是思维之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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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3:04 正义网 |
面对强奸,生命和贞操谁更重要?连日来,一篇题为《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帖子在引爆各大知名网站社区论坛,而且ID为“深海水妖”的发帖者——女作家陈岚更是遭到网友们狂轰乱炸:女性面对强奸如果不反抗,不仅会让歹徒变得更猖獗放肆,甚至会导致“必须旁观不可冒生命风险出手的结论”。既然女性受侵害的事情总是很难避免,我们应该更多关注如何避免伤害,如何提高女性的防范意识和素质。(见7月21日《信息时报》) 报道的编者按说的好:面对强奸,生命与贞操究竟谁更重要?这个问题放在任何人身上都难以决择。当受害者反抗强奸失去性命时,我们回头评说已然抱着同情,心里容不得谁再怪罪受害者“冒死反抗”。其实,在网上争论中,很多人并不赞同食人的“烈女论”,女作家陈岚的“保命论”之所以遭痛批谩骂,与其说有原理上的不是,不如说是“耻辱”一词挑战了太多人心底的贞节牌坊……但谁知道呢,也许“大家都来看,大家都来讲,大家都来骂”,正是陈岚想要的? 相信很多人依然记得鲁迅先生的《我之节烈观》,贞操是五四一辈人就热烈讨论过的话题。笔者认为,女作家陈岚发起的这场关于生命与贞操的轻重之辩论,实质是社会转型期,人们在传统、现代思想的夹缝下,传统和现代思维之间的挣扎、思考与碰撞。这中差异不仅表现在年龄因素人群间差异,也包括思维存在和接受程度、能力的差异。 陈岚从犯罪学的角度分析说,女人此刻捍卫的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是属于某个男性。鲁迅先生在《我之节烈观》中说:既然节烈(贞操)可以归结在道德层面,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现在所谓节烈,不特除开男子,绝不相干;就是女子,也不能全体都遇着这名誉的机会。所以决不能认为道德,当作法式。 鲁迅先生的意思是,既然每个人都是平等是,道德也应该是每个自然人的事,那么,为什么只有女人的贞操才化归为道德,而男人贞操却被忽视和遗忘,没人提及呢?其实,这实质是男权主义的霸权思维。鲁迅先生又说:(贞操节烈观)主张的是男子,上当的是女子。女子本身,何以毫无异言呢?原来“妇者服也”,理应服事于人。教育固可不必,连开口也都犯法。 看来,鲁迅先生在九十年前说过的话在今天依然适用,公众对陈岚一边倒的谩骂和攻击,就是明证。 其实,即使是攻击陈岚人也知道,陈岚所言的现代理念思维的贞操观,是存在于一定的条件下的:当自身的反抗没有任何意义、不能再挽救强奸既定事实的时候,保住自己的生命,是必要的,更是重要的。他们也知道,生命远比贞操更重要。 很显然,在鲁迅先生所言的“畸形道德”的驱使下,公众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耐心,人人在这里都担当起卫道士的角色,用群体的道德的力量,来对陈岚并不过激的言论,进行集体的讨伐。 即使是在现代思维下,公众对“生命远比贞操更重要”这个思想观点的接受,还需要一定的过程。李银河的一个观点值得玩味,她认为,尽管国人在思想观念上的保守程度,依然停留在西方的中世纪水平;但身体的开放,却已经接近也超越了同时期的西方。 既然如此,国人为什么还要对陈岚“生命远比贞操更重要”的观点难以认同、群起而攻之呢?正如鲁迅先生所言,节烈这事,现代既然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节烈的女人,岂非白苦一番么?可以答他说:还有哀悼的价值。他们是可怜人;不幸上了历史和数目的无意识的圈套,做了无主名的牺牲。可以开一个追悼大会。 陈岚用“生命远比贞操更重要”的观点挑起的这场生命与贞操轻重的论争,实质是转型期思维差异间的剧烈碰撞。公众在讨论中一边倒的谩骂和攻击,显然不利于问题探讨的近一步深入,探究深层次的心理诱因更难以为继。还是鲁迅先生说的好: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自己和别人,都纯洁聪明勇猛向上。要除去虚伪的脸谱。要除去世上害己害人的昏迷和强暴。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除去于人生毫无意义的苦痛。要除去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强暴。我们还要发愿:要人类都受正当的幸福。 作者: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