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讨债鬼”讨债是社会诚信的尴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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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3:38 正义网 |
据7月20日《贵州都市报》报道,惠水县摆金镇街上看到了一张特别“告示”,这张“告示”警告那些欠债不还者将会被死去的债主在“阴间”追债。还别说,这一招也挺管用的,“告示”张贴不到一个星期,那些想赖账的都来还清了债务。 神话与迷信里有“讨债鬼”一说,后来被广泛应用到文章之中,但都是引申意与比喻意。然而,惠水县摆金镇街的“告示”却是借助“讨债鬼”的威力,而且是本意上的“讨 债鬼”。可别说,“讨债鬼”一来,立马让想赖账者还清了债务,可笑?可悲?当社会的诚信体系尚处于不健全阶段,“老赖”的队伍就会越来越“壮大”,对付“老赖”的办法也会随之增加,于是,合法的与非法的讨债途径不得不并走,有效的与无奈的讨债办法不得不并用。有人主张:治老赖,首先得让他“赖”不起!个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必须先依靠“铁的律法”来保障。然而,在目前连法院也时常拿“老赖”没什么办法,始终被“执行难”困扰,加之打官司的成本高、程序繁琐,依法讨债往往不被人们所接受与采用。必须警觉的是,由于对“依法讨债”失去信心,非法讨债、极端手段讨债就会成为讨债者的无奈选择。这方面是有很多血的教训。 “讨债鬼”讨债是社会诚信的尴尬,是依法讨债的尴尬。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已在社会的各个领域起步,信用档案、查询系统,并跟进失信的处罚措施;尤其是法院系统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将有效地解决“执行难”顽症。这些都是良好的开端。因此,一方面要继续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既让“老赖”赖不起,更让“老赖”不敢赖;另一方面,降低依法讨债的成本,让民众愿意“依法讨债”。 作者:王旭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