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限制采访的做法只能是“掩耳盗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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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4:31 正义网 |
广州市卫生局向多家市属医院发布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医院联络媒体采访和接受媒体采访,要提前两天将有关材料报送卫生局审批。此举引起了广州新闻媒体的普遍关注,并纷纷予以质疑。有负责医院宣传的工作人员认为,此规定会影响医院与媒体合作的积极性。而昨天,面对媒体的一片质疑声,市卫生局有关领导未予以回应。(7月21日人民网) 接受舆论监督是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手段,因防止一些医院的工作人员“不是他发 表意见的时候他发表意见,把我们的正常医疗秩序搞乱了”。而采取用红头文件设高门槛阻碍媒体进行采访的举动,实为一种掩耳盗铃的愚蠢做法。媒体进行采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只要不是军事要地,不是高度保密的部门记者都有权进行采访,采访是媒体的职责,也是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不是一个部门想让采访就能采访,不想让采访就不能采访的。你纵然就是用行政的手段进行限制,也挡不住记者依法采访的合法性。不要说如今看病难、看病贵还没有完全遏止的卫生医疗部门,就是许多政府机关、许多高级官员也畅开大门欢迎媒体的监督。 一个部门如果工作出现了失误,出现了问题不是能躲得了,能掩得住,即使是媒体不介入,人们也可以通过其它诸如:网上、报纸、领导信箱、举报电话等等予以曝光。媒体的介入的优势在于能更全面、更详细、更快速对于事件进行反应,以公正的姿态让人们了解事实的真象,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当然极少数的报道也有失实之处,但是更多的媒体是客观负责任的。不能因噎废食,因极少数报道的不真实,而全盘否定舆论监督可靠性。“纸包不住火”“抽刀断水水更流”捂得越紧可能掀得更猛。 社会主义社会是法制社会,法制社会就是以民主为基础,媒体采访的过程实质上是民主实施的过程,具有很强的针贬时弊、抑恶扬善功效,如果没有媒体的报道:哈尔滨天价医疗费能弄清其内幕吗?也许院方还要起诉患者清还剩余的医药费。如果没有媒体的报道:流入广州的致命风湿哮喘假药仍将肆虐;广州平安医药门诊部和广东商业医疗门诊部治愈乙肝的假特效药仍将害人。媒体的作用不可低估,它是监管部门的有效补充。媒体的采访不应该限止,也不能故设门槛,更不能消极抵制,而应打破界线,去掉障碍,积极配合。 舆论监督其实是民主监督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待媒体采访的态度,其实就是对待民众监督的态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免不了出现鱼目混珠,沉渣泛起的现象,要甄别事物的真伪,光靠自身的免疫力是有限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只有多方位的监督,才能廉洁自律,保持清醒的头脑。媒体采访持不同意见的人士不仅不会影响医疗部门的声誉,而更能促进“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良好氛围。放开采访使人把话说完,比限止采访不让人随便说话,开明的多,理智的多。人们把话说完了,气也消了,心也顺了。如果不让人说话,心中的火气难以消化,终究要暴发,是遮还是放,这一字之差区别出聪明和愚蠢的执政理念。 作者:罗瑞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