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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门口当厕所 醉酒男子持刀伤人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4:45 大河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记者张毅力)一男子酒醉后把居民家大门口当茅厕,小解被制止后掏出刀子致人轻伤。昨日,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王湛华批捕。

  据巩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湛华今年37岁,家住巩义市区。今年6月15日晚,他与朋友在一饭店喝酒后回家,途中遇到熟人崔某,经不住劝说,王随崔某到该市建设路一饭店继续喝酒。

  喝酒当中,感觉内急的王湛华摇摇晃晃走出饭店,进入旁边的小胡同,在一居民家门口小解。主人范某闻声赶来制止,王不予理睬,声称:“我上茅厕,还用你管?”

  范某的儿子闻声出来,与王湛华争吵并厮打起来。王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其刺伤,随后王被警察当场抓获。

  河南仟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国涛提醒市民,醉酒后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必须要负法律责任。孟国涛说,对他人构成伤害,情节不严重的,要接受治安处罚并支付医疗费;情节严重,构成刑事案件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线索提供潘正军范秀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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