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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煤气表“病因”依据何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5:24 新民晚报

  用了10多年的煤气表,被查出毛病,燃气公司一口断定是用户的责任。不仅要用户承担换表费,还要补交非正常用气量的费用。日前,两户“受罚”居民来信问:“高龄”煤气表自然损耗难免,燃气公司断定“人为损坏”有啥依据?

  用户老表自然损耗

  读者于耀福反映,7月5日,燃气公司抄表员到他家,以煤气用得少为由,检查表具。检查后说煤气表坏了,开小火时表不走,要求立即补交200立方米的用气费及换表费,共计460元,还说如果闹到公司付得还要多。于先生只得把钱交了。于先生说自己和老伴每年有三个月在外地生活,平时用煤气也十分节省,用量少其实很正常。

  无独有偶,去年底,燃气公司检修人员到读者李涛家,对煤气表一番敲打后,说读数器表框脱落,需更换新表,并补交非正常用气量的费用。李今年3月去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说要补2000多元,还要付换表费330元,并且坚称表框脱落是人为所致。7月6日李先生致电燃气公司,一张师傅称,只要再付330元换表费就可以,不用补交煤气费了。可李先生已补交了380元。两种不同的回答让他着实不解。

  公司“专业眼光”判断

  记者采访了燃气公司。据解释,如果是人为造成煤气表损坏,换表费由用户承担;如是内部构造自然损耗,换表费则由公司负责。但无论哪种情况补字费都由用户付,收费按照物价局规定执行。

  燃气公司杨先生说,表具老化可能出现开小火表不走的情况,这是自然损耗。他们根据“专业眼光”判断于家的表具属“人为损坏”。

  至于李家的情况,燃气公司称,人为损坏过的煤气表,震动时会跳针,因此才对李先生家的煤气表敲敲打打。记者问一般使用多久更换煤气表?公司回答:有问题时上门检修更换。

  燃气公司查补漏洞自然不错,但在“自然损耗”还是“人为损坏”的判定上,可否出台明细标准,并广而告之,避免由燃气公司一家任意说了算的“霸王局面”?燃气公司还应适时上门验表更换,不要等“高龄”煤气表出了问题才行动。

  实习生徐函婷记者王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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