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禁止商家擅用“名烟”“名酒”招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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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5:30 新华网 | ||||
销售假烟的银川东方名酒烟店
银川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帮助工商、质检工作人员清点假烟酒 新华网银川7月21日电(李锦)银川市工商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卷烟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烟草经营行业,禁止商家擅用“名烟”“名酒”招牌。这个通知规定,今后在核准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时,不得使用“名烟”“名酒”等字样;对经营者擅自使用“名烟”“名酒”作为门牌、字号的,应依据广告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