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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共事务建设岂能让民意失声缺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5:30 正义网

  7月2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天下午,一场关于郑州市数千个道路停车位和停车咪表(咪表,粤语泛指计时器,本文的咪表特指占道停车收费计时器)的“死刑判决”听证会召开。 7月10日,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郑州市执法局)向郑州市停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咪表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对其作出15日内拆除该公司经营的数千个道路停车位和停车咪表。而对于咪表公司来说,这样的处罚决定无疑等于判决公司的“死刑”。 正如一位专家所说,无论听证会的结果如何,咪表进入郑州市,从政府

力推到今天面临“死刑判决”的过程,值得众多城市和投资商关注和思考。

  从刚开始的“引起了市领导的兴趣”,到“宣布成立郑州市停车管理中心,对全市的公共停车场进行规划、建设、拍卖和监管”;从“咪表系统面世即遭声讨”, 到“政府称咪表公司不交钱, 咪表公司称政府不补偿”两者相互扯皮。今天,郑州停车咪表面临“死刑判决”。与其说是“好事多磨”,不如说是民众民意对公共权力的“精神凯旋”。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参政的根本依据。中国政府签署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人权公约》也规定,公民有参政的权利。城市是大家的城市,公共管理者履行管理责任和管理职能,只能说明,他们是公共管理资源的调配权和决策权,是群众意志的代言人而已。所以,《行政许可法》明文规定,重大公共事务,政府必须进行事先听证,给予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发言权(其实这才是为避免城市管理少走弯路的最好药方)。

  可是,由于受传统行政思维的影响,很多政府在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时候,习惯了“办公室里搞策划,会议室内定决策”,群众声音和民意反映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和采纳。这样的公共管理与其说是“公共决策”,不如说是“领导意志决策”。在民众公共参与意识弱化的年代,群众会无怨无悔接受政府的行政安排。可在民众民主意识和平等意识已经非常强的今天,如果政府还像过去一样用“我所了算”进行强硬姿态的公共职能管理,所得到的结果就不一定令人满意。

  公共管理者毕竟是站在管理角度进行的政策规划,虽然力求全面,仍有局限性,虽然初衷良好,仍有美中不足。政府触角毕竟不能像民众那样延伸到角角落落,于是,这就让公共管理决策和民众意愿发生了碰撞和分歧。就像郑州市的这次,管理者没有考虑到架设在人行道上的咪表停车位侵害了绝大多数行路人的方便和权益,没有考虑到这种公共设施让群众增加了生活成本和麻烦。当大多数群众对这种行为“颇有微词”、锲而不舍力挺的时候,这样的公共管理政策已遭遇了“民意滑铁卢”,这是公共管理者不能不充分考虑的。

  经济开发中,公共管理者用怎样的姿态对待民意直接会决定决策的质量和效率。特别是让公共管理者走出“长官至上”的行政圈子,那是需要勇气和代价的,需要政治气魄的。正是有这种思想顾虑和脑筋僵化,公共管理方面也屡屡发生一些“不够体面的新闻”,群众意见多会被认为“多此一举”、“人微言轻”而被轻易否定,更有甚者,飞扬跋扈的管理者对群众意见“一棍子打死”,前段时间,嘉禾县的“谁影响嘉禾一阵子,嘉禾影响他一辈子”的政府暴力拆迁就是明证。

  不是群众和民意不配合公共管理者,而是公共管理决策者太忽略民意分量和尊严,太自以为是的用行政压力代替客观事实,用长官意志取代民众呼声,不利于决策的科学性和执政效果的优化。所以,当这种权益争锋达到临界点,民意会让公共事务决策非常难堪。公共管理者的考虑欠缺和决策失当责任重大。

  这让我想到了一则新闻,在重庆举行的第五届亚太城市市长峰会上,韩国首尔市市长在介绍城市改造时坦言,开始时,市民强烈反对,最后,政府与市民作了4200次的对话沟通,才得以进行。我们的公共管理者就应该学习这种作派。将市民声音当作政治发展的必然需要,将群众的意见当作善意的政治谏言。对话竟然有4200次之多,气氛针锋相对、据理力争而又不失气氛友好,政府没有压制要求群众服从,而是从政府角度协调双方意见,让对方满意,达成一致。有如此亲民政府、重视民意的政府行为,怎么能会发生“尴尬婚姻”呢?

  当然,政治体制不同,不是要求我们的管理者一定要照搬西方,但“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却是共同的政治基础。当更多的城市管理者也能用“市民情怀”武装自己,扑下身子,多听民意的心跳,城市发展才能得到更多亲民与和谐。

作者:耿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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