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市经济困难者打官司免交受理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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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5:33 新华网 | ||
2005年12月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解放碑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记者钟志兵摄(资料图片 来源:重庆商报) 新华网杭州7月21日电(记者朱立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20日向外界承诺 ,全省法院将依法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对打官司的城市“低保人员”等经济困难群众一律免交受理费。应勇是当天在谈及法院工作“三项承诺”时说这番话的。今年年初,浙江省高院向全省人民承诺,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 根据浙江省高院最新出台的规定,免交受理费的当事人包括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 为使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相衔接,简化救助程序,浙江省高院规定,对已经接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人民法院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而直接给予司法救助。(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