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粘锅"粘"了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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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6:3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天天3·15 消费者李女士投诉,她5月份在思明南路某百货店购买了一个不粘锅的汤锅(插电使用),价格55元,保修期3个月,使用不久电线就烧坏了,并且煮东西会粘锅,要求退钱或者换货。 回音壁:厦港工商所12315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不当的行为,用不粘锅的汤锅拿来热稀饭,因为汤锅的锅底太薄,稀饭太稠,存在刮擦锅底的痕迹,才会出现不粘锅“粘”锅的现象。而该产品(汤锅)也存在冒用“不粘锅”特殊性能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商家在销售该汤锅时也未尽到提醒义务。最后在工商部门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问题”汤锅由该商店收回,并退回30元给消费者。 热线值班记者 曾海林 主办:厦门市工商局 厦门市质监局 厦门晚报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