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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投诉纷碰倒事主导致重伤 赔偿近6万元后双方达成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6:5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通讯员郭庚亮报道:近日,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审结了一宗刑事附带民事过失致人重伤案。被害人在获得近6万元的赔偿后,对被告人予以谅解,法院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依法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王某系本市某住宅小区管理处的负责人,去年9月12日上午8时多他在上班时,接到该小区业主反映附近一店铺的女事主夜里到小区内倒“钱纸灰”、影响小区环境卫生

的投诉后,即与小区保安人员一起来到该店铺,在了解情况并劝说女事主以后不要到小区内倒“钱纸灰”时,对方予以否认并因此引发纠纷。王某在与女事主拉扯过程中碰倒了上前帮忙的女事主丈夫,致其头部受伤。经法医鉴定,受伤者已构成重伤,但无评残征象。王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由于双方对抗情绪激烈,经公安机关多次调解,始终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起诉到金平法院后,刑庭庭长与主办法官不厌其烦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动员双方亲属协助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就伤害赔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当庭一次性付给被害人59740元,被害人放弃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并对被告人给予谅解,请求法院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时予以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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