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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把国有林包给个人 从活树木买卖看林权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6:58 石家庄日报

   新闻事件:

  新华网: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20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日前批复黑龙江省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

  据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司长肖兴威介绍,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对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易于分户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对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公益林和商品林,由伊春林业管理局依法加强经营管理。>>点击详细

  相关链接:中国启动国有森林资源产权改革

  权威解读:

  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解读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

  新华网:就如何理解和把握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相关内容和政策规定,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20日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目前林业职工收入很低,很多职工生活处于贫困线以下,一些林场(所)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就业难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伊春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伊春开展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肩负着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建立和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的任务。>>点击详细

  相关各方谈林权制度改革——

  贾治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积极稳妥地推进

  新华网福建频道:贾治邦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质上是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继续和完善,即把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耕地延伸到林地,在林地集体所有权属不变的前提下,依法保障实现农民对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对林木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同时在以林地为核心的生产资料分配上,对属于集体原始积累的森林资源资产,集体成员享有同等的权益、责任和义务,使林业生产关系适应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使林业生产力得到解放。>>点击详细

  市长许兆君:伊春改革是国有林区可持续发展的探路石

  伊春市人民政府市长、伊春林业管理局局长许兆君

  新华网:伊春的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可以说是国家在探索国有林区可持续发展中投出的一块探路石,是现存国有林业体制的一个重大突破。在2006年1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曾特别强调指出:“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是国有林区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对深化林业体制改革,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点击详细

  林业职工蒋永彬:林子是绿色银行,时间越长收益越大

  新华网:今年34岁的伊春市乌马河林业局职工蒋永彬,在一次性交清62901元后,将9.3公顷国有森林正式买到了自己的名下。蒋永彬高兴地对记者说:“跟林子打了几十年交道,谁不想有一片自己的林子呀!现在我晚上睡觉都琢磨怎么把林子伺候好。”“林子就是‘绿色银行’,时间越长收益越大。我打算栽种见效快的经济作物,收成肯定少不了!”>>点击详细

  深度报道:从国有到个人:林权改革探寻希望之路

  新华网:刚刚试点的林权制度改革已经给伊春林区带来了新变化。在今年春季的植树造林时节,2000公顷荒芜了多年的林地被林地承包人重新种上了树苗。记者在翠峦林业局北山经营所职工王晓霞承包的林地内看到,几个面孔黝黑、穿着迷彩服的林场职工正挥着铁锹、顶着阳光汗流浃背地在林间栽树。一位林业职工告诉记者,这块采伐迹地前几年造了四五次始终不成林,这回卖给个人了,用心栽、用心养,估计就能成林了。>>点击详细

  中国将围绕林权改革进行新一轮“土改”

  新华网: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告诉记者:“也就是将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从农田延伸拓展到山上,实现‘耕者有其山’,林权由集体所有变为林农个人所有,并发给林权证,确立了私有林的法律地位,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不再由集体安排决定,经营林业的收益也随之由集体所有变为林农个人所有,林农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林地经营自主权,林农把它当成了‘又一次土地改革’。”

  

伊春把国有林包给个人从活树木买卖看林权改革

  各地动态: 从本溪试点向全面推开 辽宁省加快林权改革步伐

  新华网辽宁频道:走在全国前列的辽宁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还要加快步伐,全力推进。这是记者从6月9日召开的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的。据介绍,辽宁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本溪试点的基础上,已在全省全面推开,历时一年多的时间,已完成林改面积1305万亩,占应改面积的16.8%。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已经成为林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广大林农造林热情空前高涨,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云南将迈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质性步伐

  新华网云南频道:17日召开的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透露,作为全国国四大重点林区之一的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即将迈出实质性步伐,在3年内基本完成全省集体商品林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及其配套改革,实现“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点击详细

  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喜看八闽千山绿

  福建省建阳县林业工作人员在为农民分配山林(2004年7月21日摄)

  新华网福建频道:福建省林业要走出困境,唯有走改革一条路。2003年4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撑。同年5月2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时任省长卢展工出席会议并强调:“把好事办好。”一场被誉为“农村土地又一次深刻变革”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式启动。>>点击详细

   重庆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提速 林农翘首盼“林老板”

  新华网重庆频道:据重庆晚报报道 因为年底就将颁发林权证,在全市先期展开林权改革试点的巴南区界石、一品两镇的林农目前已在翘首盼望“林老板”———林地承包大户携资入驻。近日,记者在界石镇新玉村看到,一些林农正忙着在获得最新确认权属的自家林地里铲锄杂草、修葺林阴小道

   江西推进林权配套改革 巩固扩大林改成果

  新华网江西频道:5月19日,江西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表彰暨配套改革动员大会在南昌召开。孟建柱、黄智权指出,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努力,全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各项改革已基本到位。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维护了广大林农的根本利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尊重了民意,顺应了民心,融洽了干群关系,实现了资源增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社会和谐的喜人景象,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林业产权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林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在总结前一阶段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把今后的工作重点转移到推进配套改革、巩固林改成果和加快林业发展上来。>>点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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