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男子在银行内“打劫” 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21:04 新华网 |
新华网香港7月21日电香港一名运输公司的负责人因不满在银行的等候时间过长,在自己手掌上写下“打劫”二字,向银行职员展示,引发一场虚惊。该男子21日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 事情发生在今年5月30日,53岁的被告赵树根在九龙油麻地渡船街一家银行的柜台等候转账,打算为自己的员工发工资。由于不满银行职员效率过低,他在百无聊赖中,在左手 手掌上写下“打劫”二字,向银行一名女职员展示。女职员误以为真有劫案发生,立即按下警钟报警,所有职员闻声伏下躲避,银行内的顾客则落荒而逃,只剩下被告及一名伙计。西九龙警队探员随后迅速赶至银行,女职员将其所见告诉警员,警员将被告带至一旁查问,被告承认在左手掌上写了“打劫”两字,但表示无意抢劫银行,又没有携带武器,只是感到沉闷,才开玩笑地在手掌上写了“打劫”二字。他以为自己是银行熟客,职员应该会认得自己。(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