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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撤诉何庆魁抄袭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2:29 京华时报

  称无力支付《卖拐》手稿鉴定费欲回家筹钱再打官司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通讯员蒋强)本报此前曾报道了吉林农民于景胜告何庆魁剽窃其作品《卖拐》一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7月19日,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时,于景胜撤诉,理由是他没钱对《卖拐》手稿做鉴定。

  据法院介绍,本案审理时,于景胜申请对关键证据———《卖拐》手稿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但却未在法院指定期间内提供鉴定材料,后以经济原因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认为,于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准许了他的请求。

  昨天,记者联系了于景胜的律师邓群,他证实于景胜撤诉是因为“没钱了”。他说,对《卖拐》手稿的形成时间鉴定费用高达数千元,而于景胜是个靠写作为生的农民,还要抚养幼子,根本无力支付这笔钱,只能选择撤诉。“本案只要求被告道歉而没进行索赔,原因就是他没钱支付诉讼费。”邓律师还称,因为于景胜是吉林人,未能在北京申请法律援助。但他同时表示,于景胜此次撤诉不意味着诉讼终结,待筹到足够经费后,他会再次起诉。

  《卖拐》抄袭案简介

  于景胜是吉林省敦化市农民,今年4月,进京状告何庆魁。他说,他以自己在长春市西安大路边的亲身经历为素材,在1993年创作了小品《卖拐》,并于1998年将小品成稿投向辽宁沈阳赵本山公司和央视等,却未得到回复。此后,由赵本山表演的小品《卖拐》在央视春晚上演出,内容和于景胜自己创作的《卖拐》内容相同,而作者署名却是何庆魁,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自述创作《卖拐》的过程。于景胜认为何庆魁剽窃了自己作品,请求法院判令何庆魁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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