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盗版百日行动”昨日启动 经营盗版制品超百张,吊销营业执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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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2:52 大河网-河南日报 | ||
在整治过程中,有关部门将开展执法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一次经营盗版音 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制品数量不足100张的单位,分别由文化和版权部门没收违法制品、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5万元的罚款;对一次经营盗版制品百张以上或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行政许可和工商部门将吊销其许可证、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许可部门还将在年检登记时,对经营盗版制品的单位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②77月21日,郑州博物馆广场,数万张盗版音像制品被投入粉碎机中销毁。本报记者史长来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