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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城手机索赔第一案:手机老坏索赔1元精神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3:15 青岛新闻网

  

岛城手机索赔第一案:手机老坏索赔1元精神损失
范先生花5250元为妻子购买了一部高档手机,可仅仅使用了两周,手机便出现了死机的现象,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手机客户服务部连续两次将手机返厂维修期间,没有给他提供备用机。当手机第二次维修完毕,范先生在手机上发现了新划痕,没有得到合理的答复后,他将手机客户服务中心、手机销售商及生产厂家一并起诉到了法院。昨天,岛城第一起因手机维修问题诉至法院解决的官司在市北区法院立案。

  高档手机使用两周出了毛病

  昨天,范先生告诉记者,今年2月18日,他在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花5250元给妻子购买了一部诺基亚9300手机。可是刚刚使用了两周,手机突然死机,画面固定不变,范先生当即找到诺基亚青岛客户服务中心,在确定了责任后,范先生到商场更换了一部新手机。但新手机仅仅使用了三天就又出现了同样的情况。范先生拿着手机再次找到客户服务中心,对方表示手机故障属于软件问题,可以更换或退货,也可以升级维修。因为范先生的妻子十分喜欢这款手机,所以范先生选择了升级维修。

  返厂维修范先生被迫买新手机

  谁知连续升级了四五次,手机“毛病”丝毫没有好转,于是手机在3月29日被第一次送回到生产厂家维修。因为手机返厂维修,范先生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出了提供备用机的要求,对方以没有闲置手机为由拒绝。无奈之下,范先生又掏钱购买了一部价值近1600元的三星手机。4月17日,范先生从客户服务中心取回了返厂维修的手机,可11天后手机又犯了“老毛病”。再次将手机送到客户服务中心时,范先生得到的答复仍然是返厂维修。此时,范先生提出了退机的要求,结果遭到拒绝。手机最终还是被第二次送回了厂家检测维修。

  起诉索赔要求赔精神损失费1元

  6月15日,范先生接到客户服务中心的电话,要他去拿手机,对方表示已更换了主板,但范先生在检查时发现手机上多了一处划痕。对方解释说,磨损与他们无关。经过几次折腾,范先生忍无可忍,把手机留在服务中心后,聘请律师将手机客户服务中心、商场和手机的生产厂家一并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对方退掉他所购买的诺基亚9300手机,退还购机款5250元,赔偿他购买新手机的花费1559元,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商家说法

   有备用机才提供

  昨天,记者联系了诺基亚青岛客户服务中心———济南宏景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一名姓杨的主管在询问相关人员后告诉记者,范先生的手机的确存在问题,并返厂维修,但如果返厂两次仍然出现同样的问题,他们可以申请为范先生换机。

  至于为范先生提供备用机的事情,杨主管的解释是,如果他们有闲置的备用机,会提供给范先生,如果没有就无法提供。而手机上的划痕是厂家在维修时发现的。

  工商说法

   商家做法违规

  “返厂维修超过7天,必须提供备用机。”昨天,记者咨询了市工商部门。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手机三包的相关规定,手机主机的三包期限为1年,如果出现故障,连续两次维修后仍然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机或换机。文/于顺图/杨佳

   相关案例

   买不到原装电池

  他状告手机生产商

  手机电池失效,市面上买不到原装电池,绝大多数消费者都会买一块非正品电池替代,或者干脆换手机了事。但中山一位消费者却很较真,2006年3月28日,他将一手机生产商告上了法庭,要求厂商赔偿因此导致手机停用的损失。

  据了解,在临近开庭前几天,手机生产商电话联络郑先生,表示可免费赠送两块正品电池给其使用,还可附送一些品牌礼品,并希望郑先生撤回起诉。考虑到诉讼的主要目的已达到。郑先生在收到了礼品邮包后,以纠纷已解决为由到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双方最终和解。国内首起手机电池索赔案以消费者要求得到满足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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