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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录择校生分数要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4:0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王国强实习记者卢红曼)西安市教育局昨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按照“三限”政策,所招择校生的分数要在录取结束后进行公示。

  通知要求,招收择校生要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20%;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要按照报名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必须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学校完成公布的招生计划后,才能招收择校生;二是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所招收的择校生,需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择校生招收的人数、分数和收费标准。各学校不得自行组织高中考试、私下圈定录取学生、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擅自提高择校生比例、转让交换招生指标。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立即对各校执行“三限”政策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内容包括招收择校生是否纳入统一招生计划并向社会进行公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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