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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盗版侵权最高要赔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5:04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唐国利)买台组装电脑,商家一般会随机安装一些盗版的常用软件。这种常见的商家行为即日起将受到严厉打击。

  据版权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由市版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打击非法安装计算机软件专项治理行动小组,将严厉打击计算机生产、销售等领域未经授权安装软件的非法行为。打击治理的重点为:各类品牌机生产企业,计算机

批发、零售商,通过出租柜台/摊位组装、批售计算机的大型计算机商城,利用柜台/摊位组装、批售计算机的个体户等。个体、私营销售组装计算机时,随机赠送客户所安装的盗版软件将是此次打击治理的重中之重。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通过使用盗版侵犯著作权而获利,著作权管理部门有权处以3倍以下罚款,假如数额无法确定,则可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法者还要向著作权所有人赔偿最高50万元的赔款;对于性质严重者,还要负刑事责任。

  计算机商城管理方将与版权管理方签订责任书,如果商城内有商户使用盗版,商城管理方将被连带处罚。为避免打击,偷偷到客户家中为其安装盗版软件的,一样将受到行政处罚。

  版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批发商、零售商和计算机商城将在显著位置张挂由市版权局颁发的牌子,内容为:“拒绝盗版使用正版盗版举报电话:1231867502723”。“如果没有挂牌经营的经营户、商城极有可能涉嫌违法、违规使用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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