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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河北一气象短信运营商指责气象部门实施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7:0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新华社记者张涛

  连日来,河北省11个地市气象局以未经授权转抄天气预报为由,纷纷向一家气象短信运营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这家公司反过来指责气象部门实施信息垄断,有意将其“挤”出市场而扶持自己的公司。这一事件引发专家质疑:究竟是一场气象部门整顿天气预报违法传播市场的维权之战,还是破除信息垄断的抗争?

  背景:

  新规出台引发意外纷争

  

  一早醒来,先看看手机短信中当日天气怎么样,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生活习惯。

  人人都离不开的天气预报,如何保证信息传播的可靠性和便利?2004年,中国气象局颁布的《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规定:“必须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气象预报,并注明发布台站的名称和发布时间。其他媒体需刊播气象预报的,应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签订刊播协议。”

  这一规定出台后,竟引发了河北省一场气象短信运营之争。

  事件

  气象部门涉足短信领域

  2003年3月,石家庄佳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河北省专业气象台签订一份协议,规定河北省专业气象台向佳诚公司提供气象信息,收入按比例分成。

  同年,河北省专业气象台的上级单位河北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也想进入气象信息短信运营领域,但是此时他们一无技术,二无电信增值业务资质,便也与佳诚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使用该公司的经营许可证,每月支付运营维护费。不久,服务中心就取得手机短信运营资质,单独干了。

  短信运营商被踢“出局”

  2004年,中国气象局颁布《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河北省专业气象台向佳诚公司发出一份告知函:“原先与佳诚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不符合现在的规定,省专业气象台不具备签约资格。”

  罗忠华说,合作协议不规范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他多次去找河北省气象台以及省气象局有关领导,要求重新签订刊播协议,但是被拒绝了。去年初,佳诚公司才被迫从网上转抄天气预报,于是11个地市气象部门对其分别作出3万至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气象短信行业遭“垄断”

  与佳诚公司类似,在河北开展气象短信业务的另两家公司,也被责令停止传播气象信息,用户都被河北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收购。两家公司的负责人说,这背后有说不清的利益关系。

  对此,河北省气象局法规处处长李立宪的解释是:气象信息作为一种特殊信息,其传播不能无限制放开,运营商太多了就容易乱。

  至此,河北省只保留河北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一家合法气象短信运营商。

  交锋

  气象局:佳诚公司有意瞒报收入

  气象部门为什么拒绝与佳诚公司签订刊播协议?河北省气象局法规处处长李立宪说,这主要是佳诚公司不诚信造成的,当初与省专业气象台合作时有意瞒报收入,减少了气象部门分成。

  李立宪说,尽管天气预报传播已充分平民化,但一些重大灾害信息,如不按规定渠道取得、传播,很容易造成天气预报失实,后果严重,“佳诚公司虽然有资质,也未被发现传播失实信息,但传播方式存在重大隐患”。

  运营商:气象部门想把我“挤”出市场

  据了解,气象短信业务成本低、利润大,以曾拥有十几万用户的佳诚公司为例,每月收取每个用户服务费2元,其中1元给移动公司,剩下1元与省专业气象台分成。

  罗忠华说,如果仅仅是因为收入分配问题产生分歧好办,气象部门可以派人监督账目,只要让继续干,什么条件都答应。可事实上,气象部门就是想把他们“挤”出市场。

  专家观点

  限制竞争不合理

  

  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肖辉教授说,在气象信息传播过程中,如果允许多家运营商竞争,有利于公众获取低廉气象信息。气象主管部门应加强事后监管,而不是事前限制。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济东说,气象信息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气象法并没有赋予气象部门对其享有所有权,政府部门有责任通过各种手段保证气象信息准确、快捷地传播出去,任何部门不应借此收费、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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