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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向法院申请执行将无需预交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8:32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讯据《东方早报》报道,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20日对外界表示,除非诉讼执行案件外,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一律不预交。应勇是当天在谈及法院工作“三项承诺”时说这番话的。

  应勇还向外界承诺,全省法院将依法扩大司法救助范围,打官司的城市“低保人员”等经济困难群众一律免交受理费。根据浙江省高院最新出台的规定,免交受理费的当事人

包括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L(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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