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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消防队”:这像话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8:32 大河网-大河报

  水火无情,发生火灾,第一时间的扑救,对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然而,兰州市的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红古区四地救火却面临着这样一种窘境:因为没有专职的消防队伍,发生火灾时,需要临时从兰州市区调人调车奔波几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前去扑救,但某些县区历时多年建成的消防大楼却在投入使用之前拍卖给了别人。有的县在发生火灾的时候,消防队员只好骑着摩托车去灭火。(见7月21日《法制日报》)

  出现这种全国绝无仅有的“摩托车消防队”,有关部门解释说是因为资金缺乏。但我认为,资金缺乏不过是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说到底还是个责任心问题。我就不信,县财政再紧张,也不至于紧张到连500万元都拿不出吧?退一步讲,即使确实拿不出钱来组建消防队,诚如兰州市常务副市长吴继德所说,完全“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组建消防队”,可以逐年安排资金支持建队,也可以依托企业组建,政府予以经费补助的形式。消防队作为现代社会的必要公益单位,总不能因为资金问题就让消防队伍建设屡屡搁浅吧?

  说到这里,我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拥有“摩托车消防队”的县领导有小轿车吗?如果县领导没有小轿车,说明该县的确财政比较困难;如果该县领导有小轿车,甚至各科局的头头也都有自己的小轿车,那所谓县财政困难的说法就很难站得住脚了。我就不信,县里有钱买小轿车,就没有钱买消防车?县领导的工作固然重要,但消防灭火难道不更是十万火急的事情?让消防队员骑着摩托车、背着灭火器和水桶去救火,无论如何都是颇为滑稽的场面。

  消防队之所以没有组建,消防队员之所以骑着摩托车去灭火,领导组建消防队的责任心之所以不强,归根到底是因为,消防队伍的建设无助于全县经济发展指标的增长,或者说,消防队伍建设不在政绩建设之内罢了。□冼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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