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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扶梯“咬掉”男童手臂 父母索赔14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9:07 南方日报

  据新华社专电7岁男孩丁丁在海南三亚市某百货商场乘坐自动扶梯下楼时,右手不慎被夹在扶梯梯级和裙板之间,导致右手臂被截肢。其父母为此起诉商场,索赔142万元。三亚市城郊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丁丁的父亲刘江介绍,2005年10月5日晚9时40分左右,丁丁乘坐商场的2号自动扶梯从2楼向1楼下行。将至1楼时,他的右手突然被夹在扶梯的梯级和裙板之间。后虽经全力

救治,但丁丁的右手臂还是没能保住,在医院从右手臂上端截肢。

  三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调查报告认定,商场安全防范意识不高,导致事故发生,商场应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丁丁的父母未能对孩子进行有效监护,负次要责任。

  对此商场辩称,丁丁只是7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孩,其父母没有对他尽到监护责任,所以其父母应对此事故负责。扶梯间隙不合格是事故发生的另一直接原因,所以应追加扶梯设计生产和安装单位为被告,由其和丁丁的监护人共同承担造成丁丁损伤结果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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