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摩托只能再开5个月交强险却要缴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10:31 信息时报

  

摩托只能再开5个月交强险却要缴一年?
时报讯 (记者 涂峰) “交强险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保险公司的说法,交强险的保险期间必须缴纳1年。而广州从明年起就全面禁摩,我们现在缴1年纳的保险费,却至多只能开5个月的摩托车,这不就等于白交了几个月的保险费?”近日,摩托车主何先生在交费时碰到了这样的疑惑。

  对此,广州各大保险公司表示,距规定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摩托车可以办理短期保险

。办理1年期“交强险”的摩托车车主可以在“禁摩”以后,以退保的方式收回多缴的保险费用。但很多情况跟何先生相似的车主都表示,他们的车还未到报废期,是否也可以办理短期保险?广东省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相关人员回复:保监局将就“如何缴纳短期保险”这一情况与交管所方面沟通研究。广州市区未达报废期限的摩托车有望办理短期“交强险”。

  保险公司:

  交强险要缴一年

  “近日,我看到报纸宣传,从7月1日开始,摩托车必须参与‘交强险’,如果没有投保的摩托车上路将会被罚款。”摩托车车主何先生说,近日,他前往昌岗中路一间保险公司门店办理“交强险”时,却遇到进退两难的情况。“我这辆车是1997年9月份登记的,远远还没有达到报废年限。虽然明年就不能在市区开摩托车,但今年这几个月我还是要开的。但保险公司却说,虽然车不能开一整年了,但是‘交强险’还是必须缴纳一年。”何先生说,他们公司一共有50多辆摩托车,所投的第三责任人保险在今年10月份到期。“到期以后,就必须按照规定缴纳‘交强险’,但是这批车也只能再开两个月,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将有近10个月保险费用白交。”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咨询热线。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从7月1日开始,全国范围“交强险”正式实施,如果上路的摩托车未放置保险标志,交警部门应当予以处罚。而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的保险期间必须一年。记者又致电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询问如何缴纳“交强险”,各大保险公司无一例外地回答:正常情况下,投保时必须缴纳一年的保险费用。

  记者就如何办理“短期保险”咨询各大保险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只有符合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可以办理短期‘交强险’。保险公司表示,只要像这种报废期不足一年的摩托车可以办理短期保险。

  车辆未到报废期

  停驶后可申请退保

  保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交强险”全国统一执行,而广州“禁摩”属于本地特殊情况,可有特殊的解决办法。根据规定,当所保险的摩托车向交警部门依法注销登记或者办理停驶后,投保摩托车车主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当保险合同中止后,投保摩托车车主只需按照日费率缴纳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简单说,就是当广州开始禁摩后,车主可以申请停驶,然后向保险公司退保。”

  据悉,“交强险”的月费率按照前八个月每月10%、后四个月5%分配一年的保险费用。以上述何先生为例,如果他2006年10月1日开始办理“交强险”,至2007年1月1日停止保险合同。实际上他只需缴纳一年保险费用180元中的20%,共计36元。而剩下144元将被保险公司退回给何先生。

  不少摩托车车主认为,虽然“交强险”可以在禁摩之后退保,但是摩托车车主还是垫付了多余的费用。距报废期超过1年的广州市区摩托车是否也能实施短期保险呢?

  据了解,广州市两轮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符合条件的可以延长3年。至2007年1月1日广州“禁摩”的时候,还不少车主与何先生一样,不能满足“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办理短期保险的条件。对此,广东省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相关人员表示,对于广州地区“禁摩”的特殊情况,保监局将就“如何缴纳短期保险”这一情况与交管所方面沟通研究。根据“交强险”的条例规定,针对特殊情况,保监会可以作出“因地制宜”的规定。“广州市区未达报废期限的摩托车有望办理短期‘交强险’。”

  (报料人:何先生,奖50元)

  目前有两种处理方法

  1.到明年禁摩托时,车辆距报废期不足一年的,可以办理短期“交强险”

  2.摩托车离报废期超过一年的,先缴纳一年的“交强险”,车辆申请停驶后可向保险公司退保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