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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警惕高校借“减招”之名行“敛财”之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12:00 光明网
陈健

  在上海举办的大学校长论坛中,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向记者透露:在今后5至10年的时间,清华大学的学术型硕士的招生规模将会逐步缩小,取而代之的是直接招学生硕博连读。(《北京晨报》7月17日报道)

  面对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逐年下滑的现实,顾秉林校长开出的“药方”是:利用“减招”的方式,依靠“硕博连读”来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笔者认为,顾校长又在为高校

“敛财”作铺垫。

  “硕博连读”,只能保证教育时间上的连续性,并不是提高研究生科研水平的“良方”。以医学教育为例,大多数医学院的学生都是本硕连读,甚至有本硕博连读,但,医学院学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仍然是良莠不齐,差强人意。

  在美国,硕士学位确实只是一个过渡学位,但这只是针对“学术型”硕士培养而言,美国还有机制健全,科学完善的“应用型”硕士培养体制,为美国社会提供了数量众多,动手能力强的实践型人才。而在我国,以“学术型”硕士的培养机制,培养着“应用型”和“学术型”的两类人才,机制上的扭曲导致培养出的“学术型”硕士的研究水平低下,“应用型”硕士的实践能力不强。

  虽然,诸如法律硕士,软件硕士,工程硕士,生物硕士等“应用型”硕士培养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是这些“应用型”硕士培养项目,更多的被高校当作“创收”工具,以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为例,分属“应用型”和“学术型”两类,在收费标准上相距甚大,在北京大学2007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上,法律硕士三年的学费是76000元,而法学硕士的学费是每年8000元。在管理学硕士与MBA,计算机硕士与软件硕士等各个学科上,均存在学费上的巨大差距。

  与此同时,“应用型”硕士是“价高质劣”,很多高校把培养“应用型”硕士作为一个商业培训计划,无论是师资配备,教学管理,还是就业安排上,均存在着种种缺陷。

  学费上的悬殊,使本科生更愿意读“学术型”硕士,而非“应用型”硕士,逐步减招“学术型”硕士,无疑是迫使本科生去读“价高质劣”的“应用型”硕士。可以看出,在“减招”中,实实在在的结果是高校获得经济效益,而研究生的学术水平不一定会提高。

  因此,在减招“学术型”硕士以前,应该把“应用型”硕士的收费给降下来,并且提高“应用型”硕士的培养质量,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应用型实践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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