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通知 活人就得“起尸火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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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13:54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昨日热议 事件 河南孟津县白鹤镇范村程俊川的母亲谢某尚健在,但孟津县民政局却做出“决定书”,认定程家“为母土葬”,因此“责令”程家3日内“起尸火化”。程俊川前往反映,民政 局死不承认“决定书”下错了。记者前往范村采访,发现包括范村村委会主任在内的乡邻,都说程俊川的母亲确实活着。(大河报)评论 工作中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出了点差错,是难以避免的,即便是像这样的令人窝心的差错。程俊川的母亲是不是活着,到村里一调查就很清楚。真的错了,查实后道个歉改正一下就可以了。可孟津县民政局就是死活不肯认这个错,还硬说,程俊川的母亲是他姨妈。 “说你死你就得死,不死也是死;叫你起你就得起,不起也得起。”孟津县民政局的所作所为,其实就是这一公权滥用下的强权思维。 对这样公权滥用下的强权,靠自己来改,怕是难上加难,有关部门应该及时介入。逼活人去“死”,这样的事不管还管什么?程俊川及其母亲也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说法”。 ——邓学志(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