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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餐也须付费”跟谁学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13:54 海峡网-厦门晚报

  众论天下

  广州市人民南路的“芙蓉阁”餐厅宣布:进入餐厅,不饮不食5元/人,自带食品加收50元。(19日信息时报)

  没有消费竟然也要付费,这是十足的霸王条款。可这一混账规定看起来却很是面熟

。想想自己用手机,没有拨打出去不是也要付费吗?就是别人打过来,也是要付费的,这叫“双向收费”。电话月租费同样也是不消费而交的钱;至于银联卡每年收费10元就更是没商量了。试问,这些收费与“未就餐也付费”不是如出一辙吗?

  一位网友以亦庄亦谐的语调说:这饭店老板其实是在做公益事业,以此抗议银行乱收费!这位网友对二者进行了比较:不吃不喝收费5元──银行卡年费10元、小额存款加收管理费3元/季度;自带酒水收费50元——跨行查询收费。这个老板的确可以说,人家银行、移动能不消费而收钱,我凭什么就不能?

  当然,饭店不是独此一家,如此待客终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但电话、银行收费却让你别无选择。我想,饭店之类如果向它们学霸气,那只能是堵自己的财路。充分市场化的餐饮服务业是没有谁可以持续霸道下去的,只有垄断企业才能在特殊政策的庇护下底气十足地尽显霸气。

  不过话说回来,就是这样一个小饭店,似乎也拿它没办法,好像只有消协发出几句安慰性的谴责。至于银行、电信方面的霸王条款,更是多年呼吁无果。这样的霸气和霸王条款还要持续多久?孙正龙(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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