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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误点引投诉 取消经营许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02:15 北京晨报

  班机经常误点航线将被取消

  晨报讯(记者 彭岚兰)今后,首都机场新增航班时刻将与航空公司的航班正常率挂钩。昨天记者从民航总局获悉,正常率排名靠前、投诉率低的航空公司,将在新增时刻分配、高峰期时刻的分配上享有优先权或给予额外的增加比例;如果航班的正常率偏低,延误后处置不当,旅客投诉较多,航空公司的“加班”申请可能面临“一票否决”。

  民航总局相关人士称,“如果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某个航班长时间延误,延误之后服务又不到位而引发旅客群体投诉的,民航总局将在查实无误的前提下,取消相关航空公司航班的经营许可,并收回其在上述机场的相关起降时刻。”

  民航总局要求保证繁忙机场航班正常

  今后,首都机场新增航班时刻将与航空公司的航班正常率挂钩。昨天,记者从民航总局获悉,正常率排名靠前、投诉率低的航空公司,将在新增时刻分配、高峰期时刻的分配上享有优先权或给予额外的增加比例;如果航班的正常率偏低,延误后处置不当,旅客投诉较多,航空公司的“加班”申请可能面临“一票否决”。

  ■新增航班时刻与正常率挂钩

  昨天,民航总局出台多项措施,减少航班延误。对于航班时刻将与正常率挂钩的举措,实际上从某种程度上左右了航空公司在特定航线上的经营权——如果经营得不好,旅客不满意,那就不要飞了。

  民航总局相关人士称,航空公司要特别重视与北京通航的上海浦东/虹桥、广州、深圳、成都、昆明和大连机场等七大繁忙机场的航班正常保障。“如果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这些机场之间的某个航班长时间延误,延误之后服务又不到位而引发旅客群体投诉,民航总局将在查实无误的前提下,取消相关航空公司经营航班的经营许可,并收回其在上述机场的相关起降时刻。”

  ■建议不在现场进行延误补偿

  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还就《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再次进行了解释:为避免引发后续航班延误,防止飞行员疲劳驾驶形成安全隐患,总局建议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采取登记、信函邮寄等方便旅客的办法完成。

  而对于此前一直对《指导意见》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一说,总局明确表态:“补偿”不能等同于赔偿,该意见是指在航班较长时间延误的情况下,航空公司安抚旅客和加强服务的措施。民航总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无权超越民航法的现行规定制定或出台延误赔偿的规定或标准。

  晨报记者 彭岚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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