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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02:19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宋海峰报道: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近日正式下发的《2006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精神,省政府决定,自7月23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同时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9月30日,全省同时停止执行《预案》。

  根据《预案》,中储粮江西分公司为我省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我省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0.7元,是指200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的早籼稻,具体标准为:杂质1

%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至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不低于44%。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

  今年我省早籼稻丰收已成定局,单产可望超历史。据省有关部门预测,今年全省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的早籼稻将达30亿公斤,多于去年的收购量。为保护农民利益,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机制。通过多渠道筹措,全省共筹措资金5000万元,通过促销、修仓、腾库等措施,全省早籼稻收购仓容基本能够满足收购需要。为方便农民售粮,全省已确定早籼稻收购库点652个,比去年增加36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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