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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浪费饮用水罚款高达两万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03:32 深圳特区报

  【据新华社香港7月22日电】为进一步打击浪费水的情况,香港特区政府建议,将浪费饮用水及非法取水的罚款增加4倍,以加强阻吓力。这项修例建议将于今年10月向立法会提出。

  根据香港现行法例,浪费饮用水、非法取水和损坏水务设施等的罚款为最高5000港元。特区政府此次建议,将罚款额增加4倍,达到2.5万元。未获批准使用淡水冲厕,或未经

许可安装过滤用水器具的罚款,亦由最高4000元,建议提高至10000元,增幅达1.5倍。对水源造成污染,如在水塘游泳,罚款额则由最高2万元增加至5万元,监禁两年的刑期则依原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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