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评估结果纳入政绩考核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04:24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核心提要 教育督导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凡有截留、平调、克扣、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杂费,或违规向学校乱收费的;义务教育有关指标严重下滑的;发生学校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师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后果等情况的,督导评估等次将一律被评为不合格。评估的最终结果都会列为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记者 张婷婷) 教育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的县(市、区)和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全面推行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督导评估包括领导职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队伍建设、教育管理等6个方面的内容,全省各县(市、区)政府在任期内原则上都要接受一次省级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结果将被定期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教育督导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据悉,有截留、平调、克扣、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杂费,或违规向学校乱收费的;义务教育有关指标严重下滑的;发生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师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后果等情况的,督导评估等次将一律被评为不合格。评估的最终结果都会列为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督导考评还将评查当地政府有没有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并积极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等各项制度,是否全面提高了教育质量。督导考评组还将检查当地政府是否将各项教育专项经费、教育费附加等全额用于教育,是否存在教育乱收费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