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检察院推新闻发言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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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05:16 今日早报 |
温州检察院 推新闻发言人制 □通讯员 张纯亮 滕理忠 本报驻温州记者 胡轶笛 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温州市检察院新闻办公室(筹)获悉,该院将从8月1日起,在全省市级检察机关中,率先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温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由该院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曹根华、反贪局副局长林建中、公诉处副处长赵海霞等担任。 8月1日起,温州市检察机关的重大新闻,将通过新闻发言人,以新闻发布会、约见记者、接受采访、发表谈话、书面新闻稿及新闻通气会等方式,不定期向新闻媒体发布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业务决策,突发事件及应急措施,查办的重大职务犯罪和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有关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媒体与公众通报的重要检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