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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神佛能“宽恕”贪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06:00 光明网
魏俊兴

  陕西省原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因卖官收受28人的贿赂106.9万元,于近日在西安进行了公审(中新网)。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张改萍所收受的贿赂中,有相当一部分用在了烧香拜佛上。她除了以开发佛教旅游为名,专门请外地僧侣到商州,亲自组织并参加“开光”、“灌顶”、“天供”等活动,还多次前往全国许多大寺院烧香拜佛,上供布施,花费达几十万元。她在

法庭上坦言,是因“收了别人的钱,心理压力大”,想“借助烧香拜佛求得解脱……”原来,她搞封建迷信,痴迷于烧香拜佛的目的,是想求神佛“宽恕”自己的贪行。

  且不要说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该信迷信烧香拜佛,就佛教主张人性本善论来说,一个信奉佛教的人,就应做到佛教所弘扬的“真善美”。也就是说,烧香拜佛要与积德行善相统一。从这个意义上,看张改萍求神佛“宽恕”,既是多么幼稚可笑,又是多么可悲可怜。因为即使神佛在天有灵,也是不会和不可能“宽恕”和“保佑”象她这样,与“善”背道而驰的贪官的。

  事实上,贪官烧香拜佛,纯属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当然,这也从反面表露出张改萍及象她一样的贪官内心的极度空虚和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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