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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07:42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虎成)我省将在城镇社区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这是记者从7月20日至21日在安阳召开的全省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暨法制工作座谈会上获得的信息。

  座谈会期间,省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刘襄燕说,由于城镇居民之间的联系不如农村村民密切,共同的经济利益不如农村突出,利益导向(奖励与处罚)在社区基本是空白,所以社区开展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相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来说较难。安阳市龙安区等地在这方面

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他们的经验表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也就是社区居委会的民主管理,是城镇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一条必由之路。这次会后要在全省正式启动这项工作。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指在居委会党支部领导下,在居委会组织下,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与当地实际结合起来,纳入居民自治章程,制定居民自治公约,促进居民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逐步形成“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居民自治”的城区计生管理新格局,推进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座谈会提出要在全省建立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运行机制、服务机制、综合治理机制和监督考评机制。要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社区人口与计生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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