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局”统掉六支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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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08:17 南方新闻网 |
一个“局”统掉六支执法队 我省将整合现行公路、水运、港口的多头管理,以期根治“执法扰民”现象 本报讯(记者朱丰俊通讯员林清楚楚)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广东省交通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已进入全面贯彻执行阶段,交通执法多头管理导致“执法 扰民”的现象年内有望得到根治。根据有关方案,我省将首次设立“广东省交通厅综合执法局”,统一公路、水运、港口等部门的行政执法。省交通厅厅长张远贻表示,我省现有公路运政、公路路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6支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职能分属系统内各相关职能部门,多头交错,全省持证执法人员超过1.9万人。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不规范,以罚代法,执法不严等现象。这种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造成了“执法扰民”。这既影响了交通行政执法的效能,又影响了交通部门的社会形象。 据了解,为解决现存问题,今年初,省编办以1号文印发了《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将于今年7-9月份制定具体执行方案,9-11月份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方案》,省交通厅将加挂“广东省交通厅综合执法局”,将省交通厅公运处承担的道路运政执法职能、省交通厅港航局承担的水路运政和港口行政执法职能、省公路局承担的公路路政及省交通征费管理中心承担的交通规费稽查职能、省航道局承担的航道行政执法交由“省交通厅综合执法局”承担。而市、县一级则加挂“××市、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公路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方面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能。 各市、县不再设“公路执法分局”及“水路执法分局”,也不再设“高速公路执法分局”及“航道执法分局”。 职能归并 “交通综合执法局”六个职能 道路运政执法(原由省交通厅公运处承担) 水路运政执法(原由省交通厅港航局承担) 港口行政执法(原由省交通厅港航局承担) 公路路政执法(原由省公路局承担) 交通规费稽查(原由省交通征费管理中心承担) 航道行政执法(原由省航道局承担)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