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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五”普法有创新政协列入普法领导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10:31 法制日报

  本报讯郑锐 孔万群 记者李建平 第一次把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作为重点普法对象、第一次明确县级普法经费量化标准、第一次把政协列为普法教育领导体制中的一部分,在近日召开的浙江“五五”普法启动新闻通报会上,这三个“第一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今年是“五五”普法启动年,浙江省司法厅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在普法规划上有了较大的创新。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浙江结合民营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多的情况,第一

次将所有的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列为了普法重点对象,并根据不同的对象分类施教。

  浙江还将县级普法经费量化标准,第一次明确规定县级年人均经费不低于0.3元的最低标准,更好地保障了普法经费的落实到位。

  针对历年来政协在普法教育实践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此次浙江把政协也列入到了普法领导机构中,提出各级政协要通过视察、建议等途径支持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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