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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介入行业自律如何规范高复市场(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10:51 每日新报

  业内人士说,那些新进市场的小规模学校,师资不强、管理经验不足,自身面临激烈的竞争环境而且生源有限,使得他们在原本就狭小的赢利空间中更难以分到一杯羹,迅速诞生而又迅速消亡也就不足为奇了。据了解,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高复学校属于非学历教育,开办需经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认可,但由于缺乏具体管理政策,近些年开办高复学校的渠道也是五花八门缺乏统一规范———有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有的由劳动部门审批,有的则挂靠到实业单位。

  桑坚信认为,高复市场的规范主要在于三点:一要规范高复学校的准入门槛,完善审批制度,即使挂靠也必须进行审批;二要建立年检制度,高复学校要接受教育质量督导评估、财务审计规范等方面的检查监督;三要建立广告备案制度以控制几近疯狂的广告混战局面。

  今年6月,浙江省和杭州市教育行政部门集中召开了关于规范高复学校办学行为的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有关部门重申各高复学校需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发布招生广告,6月29日起各高复学校在浙江境内各大媒体刊登招生广告须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完善生源信息备案制度,各高复学校应该于开学半个月后将包括当年高考批次和分数在内的关于所有新生的关键信息,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希望各高复学校推出重金奖励、减免学费等措施,各高复学校收费时应该明码标价,建立学费收取透明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较之以前,此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把高复学校大规模的召集起来进行系统性的‘提醒’,应该说是加强规范管理力度的体现。但限于缺乏对失范行为的强硬法律惩处机制,这些规范性提示的执行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桑坚信表示。他认为当下建立起一个跨行业的自律组织有很大的必要性,良好的规范自律行为能最大程度的避免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对于改善高复整体形象大有裨益。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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