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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喝脑筋急转弯 北京房屋层高超4.9米面积算两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13:3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23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规划委昨天下发相关文件,文件中明确:层高大于4.9米的房屋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报道说,这让开发商“变卖平方米为卖立方米”的设想成为黄粱一梦。

  卖房从平方米转为立方米是开发商想出的应对九部委日前出台的房产新政的办法,该政策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

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而后的建设部165号文件更是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这让想盖大房子赚银子的开发商望文兴叹,但这两个新规定出台后,开发商也有了对策,那就是将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成5.8米层高,预留装修跃层空间,使小户型产权房实际可以双倍的价格“1变2”,从而享有大户型功能空间,并合理规避掉各种税费。

  昨天,北京市规划委在网站上下发并开始执行的《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将开发商的美梦化作了泡影。该文件规定,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9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7.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这个新规定肯定和‘90平方米中小户型要占70%以上’政策是一脉相承的!”接受采访的开发商、代理商以及建筑设计师都异口同声地说。一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名开发商昨晚特别沮丧,他解释:“90平方米户型限制政策”出台后,北京有新项目要开发的开发商几乎都忙着盘算对策想招化解“90平方米”的限制,而“挑高层高”无疑是一个可行的办法,因为新政限制的是面积,并没有限制空间。“一套90平方米的住宅如果将层高挑高到5.8米或者6米,那就完全可以规避90平方米以下的限制——购房人只要搭梯子,把小户型隔成上下两层,就可以享受大户型的功能。”这位总经理介绍,也正是如此,所以一个月来他的新项目几乎全按这个思路在设计方案。其他六七位接受采访的开发商也对此消息不无感慨。

  中原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认为,这个新规定除了杜绝开发商“挑高层高变相建大户型”外,也符合国家一再强调的“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同时还能规避北京楼市因“挑高层高”的做法而带来的问题。(梁琦、余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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