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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是“倡导”出来的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21:43 红网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22日在第三届中国宏观经济走势与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国家应调整目前鼓励全民买房的住房政策导向,引导城镇居民健康合理消费。不能只单纯地鼓励大家买房,应调整政策导向,倡导中低收入家庭租房居住。(7月23日《深圳商报》)

  在买不起房已成为“新三座大山”之一的语境下,倡导租房似乎是理性的体现。但

问题是,租房仅靠倡导就能成为中低收入者的最优选择吗?

  如果承认亚当·斯密所说的人都是“理性经济人”以及“追求自己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唯一动机”是有道理的,那么就应该相信:买房不是鼓励出来的,租房也不是倡导出来的,买而不租或者干脆买不起,只是人们基于现实的理性选择。

  需要看清的一点是,许多中低收入家庭非但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在大中城市,如今租房的价格实在不低,设施不很齐全、面积不是很大、地段不是很好的房子,你没个数百元都拿不下来,若是上述指标再稍有改善,则租价还得大幅上升。而至于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同样的房子租下来大约就得一两千元。高租价与当前的高房价显然是息息相关的。这样的租房价格比之于买套面积不大的房子、办个二三十年按揭每月的月供也低不了多少。既然处于租、买两难抉择之间,而租房又通常给人以无归属感、无安全感,那么权衡之下,必然是“与其租毋宁买”,东借西凑、勒紧裤腰带也得买。

  倘若不明白这样的现实,那么只是教育人们要租房而不要买房,就跟当年晋惠帝问那些吃不上饭的老百姓“何不食肉糜”一样荒唐。而事实上,作为身居高位且住房无忧的束副司长,对中低收入者的租房之苦恐怕的确没有太深的体会,所以才将“倡导”二字说得轻松。

  而且,让中低收入家庭都去租什么样的房子呢?是政府提供的廉租房还是是房产中介提供的那种出租房?如果是前者,则不必倡导,人们就会抢着去租。如果是后者,则恐怕倡导也没有用——那些仅在贫困线以上的低收入者根本租不起。

  可是,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在许多地方还只是“画饼”,根据建设部前不久通报的全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目前尚有70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而已实施者情况也未见得很理想,主要表现为没有建立稳定的廉租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廉租房覆盖面小、廉租房制度不完善等。境况是如此的困窘,“倡导”两个字真的是好沉重。

  在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上,国外的经验值得关注和借鉴。新加坡对占全国家庭数8.5%的特困户,租给每套旧的42平方米的廉租房,每月只象征性地收取11新元的房租;美国17%左右的国民居住在政府或企业提供的廉租房里;欧洲一些国家享受福利性质住宅人口的比例比美国还要高。新加坡除了对特困户提供廉租房之外,对8.5%的困难户,通过政府补贴,让每户购买一套60-70平方米的便宜旧房;对80%的居民,由政府统一建设组屋供应,坚持小户型和低房价。如果有这样的制度安排,必然是宜租则租、宜买则买,又何必搞什么“倡导”呢?

  政府建设相当数量的廉租房或者把市场上闲置的二手房征集作廉租房(与提供二手房的房主签订长期租赁合同),不但能为低收入者提供安居之所,也能在某种程度上拉低房价,让那些中等收入者买得起房。如果老是把房地产业作为拉动经济的支柱产业,老是把房地产业作为为政府带来大量财政收入的产业,而忽视住房相当程度上的公共产品属性,则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恐怕就很难得到很好的解决。“倡导”租房,也只能是一厢情愿。

  在让大多数工薪家庭买得起房的同时,对那些特困家庭,则应为他们提供名副其实的廉租房,面积不必大,但居住应该长期固定,租金也要便宜。如此,才能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稿源:红网 作者:孙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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