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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车快去完清养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0:44 重庆晚报

  本报讯昨日,市征稽局开始了新一轮的清车清费追缴活动:目前主城30万辆机动车中,3万辆欠缴养路费。

  欠费车多数是不了解养路费的征费政策造成欠费。市征稽局说,目前欠费的车大致分五类,共欠下近亿元养路费。

  第一类是新增车辆。新车购买后,车主要向征稽部门提供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明、购车发票(全部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已缴纳临时养路费的车辆应提供有效的缴费证据。

  第二类是转入车辆。外地转到重庆的车,车主须持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原养路费征收部门出具的公路养路费转籍通知原件等证明,到入籍地征稽部门办理。

  第三类是转出车辆。过户到其他城市或地区的车,不再在重庆缴纳养路费,要到征稽部门办理停止缴纳养路费的手续,车主要提供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以及现有车辆所有者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征稽部门办理停止征费。

  第四类是报废车。车主要提供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征稽部门核发的机动车报废申请书(申请书还要有车管所的公章及注销日期)原件,证件齐全后,由重庆市老旧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重庆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到征稽部门即可办理车辆停征养路费手续。

  第五类是被盗车,涉及四个步骤。第一步是停征:机动车所有人凭公安机关的正式报案登记文书及登报启事(或注明车号、车架号及发动机号的机动车遗失登报发票),或公安机关的《被盗车辆信息查询结果表》到属地征稽机构办理该车从次月起停征三个月的养路费手续,并领取报废表备用。

  第二步是续停:在停征的期限内还未找到被盗车,车主须在停征期限满前到报案公安机关领取《被盗车辆信息查询结果表》,凭该表和《机动车报废申请书》及身份证明到市老旧汽车办公室办理《报废汽车回收更新证明》,凭《被盗车辆信息查询结果表》和回收更新证明办理续停养路费手续。

  第三步是注销:停征养路费一年还没找到被盗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就要到车管部门办理车籍注销手续,凭《报废汽车回收更新证明》和车籍注销证明办理注销该车公路养路费手续。

  第四步是启用:如车辆被盗后又找回来,则凭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办理养路费启用手续。

  如果对缴费有不清楚政策的,可拨打89088579和89088769两部电话咨询。

  记者王渝凤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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