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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旺商城购物需自买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1:02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向玮实习生何明报道购买了一些打折商品后,竟然需要自己掏钱买发票。昨天,李小姐在圆明园西路百旺商城购物时遇到了这一怪事。

  李小姐告诉记者,昨天上午,她在百旺商城二楼一家服装店买了几件打折的衣服,总共花了110块钱,当她要求店主开一张发票时,店主却说:“价格这么低,我们已经没有利润了,你要发票的话得自己买。”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百旺商城,据二楼一家女式服装店的店主介绍,打折商品本身利润很低,“再开发票就要赔钱了”。

  记者看到,一楼大厅内有一个“国税发票代办处”柜台,上有一个红色的牌子,显示三行字:“发票税率4.67%,每张工本费0.5元,此费用由商户承担”。据一名女工作人员介绍,开发票的事有时需要协商解决。

  海淀区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顾客有权利向商户索要发票。商户以打折为理由让顾客自己买发票,这本身就不合乎规定。他表示,会尽快将此事反映上去,对该商城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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