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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莉文”打假 索赔“李鬼”4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2:02 江南时报

  【争议·引言】

  日前,南京“莎莉文”发现南京市内和安徽安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冒出了多家“李鬼”店,于是,南京“莎莉文”一纸诉状将“李鬼”们告上法庭,索赔人民币450万。昨天,记者获悉,该案一审近日将再次开庭审理。

  南京“莎莉文”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莎莉文”)在南京扎根已有10多年时间了,该公司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已成为南京食品行业中的一个知名品牌,很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昨日,南京“莎莉文”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讲述了他们公司被人侵权的窝心事。侵权的两家单位分别是南京“孟氏莎莉文”西点屋(以下简称“孟氏莎莉文”)和“安庆莎莉文”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莎莉文”)。该负责人表示,这两家公司冒用“南京莎莉文”的商标和版权从事经营活动,影响了“南京莎莉文”正常的经营活动,于是,“南京莎莉文”找到侵权的两家公司进行交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活动,但对方声称,他们没有侵权,对“南京莎莉文”的要求更是置之不理。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南京莎莉文”一纸诉状将两家侵权单位告上法庭,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南京市场共计30家“莎莉文”

  “南京莎莉文”于1993年由台湾客商投资创办。1994年,“南京莎莉文”精心创作了“莎莉文”欧式字体图形,该图形经过国家版权部门批准,“南京莎莉文”拥有该字体图形的版权。随后,“南京莎莉文”于1997年6月21日拿到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第1017680号商标注册证,至此,“南京莎莉文”拥有了其固定的字体图形。

  “南京莎莉文”副总经理林进南告诉记者,由于他们采用国外较为先进的营销理念和模式,莎莉文食品的品牌很快在南京市场上叫响,也赢得了南京市民的喜爱。目前,南京市场上经过“南京莎莉文”授权的连锁店共有30家,在国内其他城市则没有一家加盟店。林副总经理说,他们对加盟店审查是非常严格的,一般他们是不轻易批加盟店的,主要是怕砸了自己的品牌。

  发现克隆店后进行证据收集

  去年初,“南京莎莉文”供货商告诉林副总经理,他们在供货时发现,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上有一家“莎莉文”店,此外在安徽省安庆市也有10多家“莎莉文”店。林先生感到很奇怪,因为他们在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和安庆市并没有开设过“莎莉文”分店。

  “南京莎莉文”在得知自己被侵权的消息后,为证明侵权事实,于去年8月10日、11日委托了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调查,发现这些“李鬼”店的老板是曾和“南京莎莉文”有过合作关系的谢某。随后,该律师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分别在“孟氏莎莉文”和“安庆莎莉文”的华中店、吴越店、孝肃店、龙门店、玉琳店、纺织店、市府店、石化店、集贤店购买了“莎莉文”食品,并当场取得各店出具的销售发票。江苏省公证处、安徽省安庆市公证处对律师的购物过程分别进行了公证,并制作了公证及有关证据保全的记录。

  交涉无果只得对簿公堂

  “南京莎莉文”林副总经理告诉记者,“南京莎莉文”曾授权被告人谢某在南京上海路上开设“莎莉文”分店,但于2001年终止了与谢某的一切合作关系。由于没有“南京莎莉文”的授权,谢某在南京上海路上开设的“莎莉文”分店不得不关闭。现在,谢某和她的儿子在南京广州路上及安庆市开设的“莎莉文”店均没有得到“南京莎莉文”的授权。

  “南京莎莉文”在今年上半年几次找到谢某和孟某,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活动,但对方坚持认为他们没有侵权,并声称他们得到了“南京莎莉文”的授权。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南京莎莉文”一纸诉状将“孟氏莎莉文”和“安庆莎莉文”告上法庭,在法院受理此案前,谢某和孟某对管辖权提出了异议,认为南京的法院没有权力对此案进行审理,最终,江苏省高院做出裁定,南京市法院有权对此案进行审理,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孟氏莎莉文”是否得到授权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南京广州路上的“孟氏莎莉文” 店,记者在马路对面远远就看见该店门头上“莎莉文”三个字,其字体图形与“南京莎莉文”在国家版权和工商部门登记的字体图形非常相像。记者走进该店便看见该店的柜台上摆放着面包和蛋糕,其面包和蛋糕的外包装上均印有“莎莉文”字样,有几种糕点的外包装上印的生产厂家均为南京“莎莉文”食品有限公司。该店一位工作人员在得知记者要采访他们店老总时,表示要先和谢某联系一下。随后,该工作人员又告诉记者,谢某不在南京在安庆,并留下记者的联系方式声称他们谢总到时会和记者联系。但直到记者发稿时,仍然没有得到“孟氏莎莉文”方面的答复。

  “南京莎莉文”相关负责人声称,“孟氏莎莉文”谢某与“安庆莎莉文”孟某是母子关系。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年5月30日做出的民事裁定书中,法院的审查结果是,2002年1月9日,谢某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成立了南京“孟氏莎莉文”。2003年7月3日,谢某、孟某为股东设立了“安庆莎莉文”。省高院审理查明,这两家单位均未取得“南京莎莉文”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对此案,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肖军 实习生 马玉 周晶晶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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