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旅行社门市部将规范称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2:52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晶、实习生王艳萍报道:坐落在城市大街小巷的各家旅行社门市部,门牌五花八门,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感。究竟哪家是有出境资格的,哪家又是正规连锁的,不少游客难以选择。为此,我省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管理,将旅行社门市部名称统一规范为:旅行社名称+(县、区)街道名称+门市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对旅行社门市部实行备案登记管理。

  据了解,旅行社应当在办理门市部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到设立门市部所在县(市、区)旅游局和所在设区市旅游局双重备案,并向设区市旅游局领取旅行社门市部登记证和标牌(登记证和标牌由省旅游局统一制作)。旅行社不得在跨注册地外的设区市、县设立门市部;门市部严禁独立经营和设立分支机构;门市部的业务档案由设立社统一存档保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