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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擅用书法作品红学家赢“酒”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2:5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因擅自将著名红学家周汝昌的书法作品用于“曹雪芹家酒”酒的包装上,唐山曹雪芹酒业有限公司和北京来今雨轩饭店被周汝昌告上法庭,索赔101万元。近日,市二中院一审判决曹雪芹酒业公司在《法制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及合理诉讼支出2000元,北京来今雨轩饭店停止销售涉案侵权产品。

  1994年6月,周汝昌在参加河北省曹雪芹研究会成立大会及学术研讨会期间,题写了

“曹雪芹家酒”等书法作品。后曹雪芹酒业公司将周汝昌题写的“曹雪芹家酒”五个书法字体用在其生产的“曹雪芹家酒”及“曹雪芹酒”外包装及酒瓶上,并对个别笔画进行了修改;北京来今雨轩饭店销售了上述酒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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