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要建百个“安全社区” 老弱病残享安全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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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3:52 青岛新闻网 | |
社区老弱病残享受安全服务 咱们身边要建100个“安全社区”安全要求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标准 记者昨日从市安委会获悉,我市将参照世界卫生组织“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在3年时间内创建100个“青岛市安全社区”。 经过推荐选拔、审核筛选等程序,市安委会办公室共确认125个单位作为创建“安全社区”的重点,其中市南区10个、市北区17个、四方区7个、李沧区11个、崂山区9个、黄岛区10个、城阳区9个、即墨市15个、胶州市9个、胶南市9个、平度市10个、莱西市9个。 据介绍,“安全社区”在消防、道路交通、弱势群体、校园安全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消防安全方面要求,在社区人员密集明显地方配备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居民可以很快获得消防用具,并利用这些用具有效控制火势;居家安全方面要求,提高居民防电、防火、防煤气中毒、防盗窃等安全意识;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要求,社区内主要十字路口、学校附近等事故多发路段设置限速标志、警示标志、宣传标语等;校园安全方面要求,社区学校、幼儿园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配备消防设施,并有通俗易懂的安全教育展板或专栏;弱势群体安全方面要求,社区内的老、弱、病、残、孤、贫人群成为重点照顾和服务对象,给他们提供形式多样的安全服务工作;涉水安全方面要求,对社区内天然水域、水库等涉水场所要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事故多发地点配备救生设备。 此外,“安全社区”创建标准还包括,对社区内外的安全状况展开调查,有长期、持续、能覆盖不同性别、年龄的人员和各种环境及状况的伤害预防计划和项目,重点是针对本社区弱势群体、高风险环境的伤害预防的工作计划和项目。社区还要有针对性地指定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王磊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