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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文明创建评比有新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4:57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吴江海)黄山市文明委近日出台文明创建巡查督查暂行办法,改变了以往文明创建工作年终“一锤定音”的检查评比办法。

  办法规定了文明区县城、文明长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风景旅游区的具体考评标准和分值,作为各地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对照标准。市文明办还牵头对市直单位和中心城区的创建情况进行每日巡查,对区县和黄山风景区每季暗访一次,日常巡

查和暗访结果实行通报制和倒扣分制,并作为各地各单位年终文明创建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凡累计扣分达10分的地方和单位,全市通报批评;累计扣分达16分,给予黄牌警告;累计扣分达20分,取消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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