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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老太告丈夫讨回每月扶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5:04 山西晚报

  年近80岁的王老太一辈子侍奉公婆、抚养孩子,到老连个栖身之地都没有。为此,她将从银行退休的老伴贾老汉告上了法庭,要求贾老汉履行扶养义务,给付扶养费。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贾老汉每月给付王老太500元。

  王老太诉称,原告和贾老汉于1946年结婚,婚后二人一直不睦。贾老汉在外工作,她一直一个人在老家侍奉公婆、抚养孩子,没有参加任何社会工作,因此没有任何生活来源

。1998后王老太来省会石家庄与老伴共同生活,但二人经常发生争执。

  2006年5月,王老太从老家来到石家庄后发现家中房屋已经被老伴出租给他人,王老太连个栖身之所也没有。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贾老汉履行扶养义务,每月给付扶养费600元。

  受理案件后,主办法官经了解得知,被告贾老汉系石家庄市某银行退休职工,有固定的退休金收入。了解这些情况后,主办人依法、及时作出先予执行的决定,从贾老汉的退休金中每月划拨400元给付王老太,以保障王老太能够正常生活。

  后经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贾老汉每月给付王老太500元。

  徐震

  ★判决依据★

  婚姻法14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为了保证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婚姻法中明文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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