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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10月1日起江河湖泊水再不能“岔着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5:2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王成琛 通讯员 胡顺华 实习生 郭姗姗 李婷)江河湖泊之水将不再是可以“岔着用”的免费资源了。昨从省水利厅获悉,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实施〈水法〉办法(修订案)》明确规定,使用水资源必须要得到批准,还得交钱。

  据了解,新法增加了水资源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水量分配和水行政执法等内容,突出了水资源保护,为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新出台的《办法》明确了水能资源属国家所有,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必须服从水资源规划,实行有偿开发使用;对直接从地下或江河、湖泊及水工程拦蓄江河、湖泊的水域内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必须向水利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此外,新办法实施后,因投肥(药)养殖污染水体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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