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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7:5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连日来,一篇题为《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帖子在引爆各大知名网站社区论坛,帖子的起因缘于一宗命案:一位年仅22岁的花季少女为抵抗性侵犯惨死在歹徒刀下,经披露后引起人们的义愤和广泛同情,但仍然有不少人对少女报以嘲笑。帖子的作者,女作家陈岚在网上独树一帜,抛出“反对女性面对强奸危险时冒死反抗”的言论。陈岚说,人们的嘲笑并没有什么不妥,只是那些倡导女性冒死反抗性侵害的男性,其实是为着自己一己之私着想,在潜意识里认为“男性的性专属权大于女性的生命。”(7月21日《信息时报

》)

  作为女性,陈岚提出这样的言论,我们可以理解为女权意识的张扬,是对传统文化中“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式假道学、伪道德的颠覆和反叛,是对女性生命权利的回归。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陈岚的言论包含着非常狭隘的贞操观。一说到强奸,立刻就想到性,想到女人的性被侵犯,其实,强奸更多地是体现在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等行为侵害女人的身体和尊严———如果我们能这样想,我想更加坦荡,更加具备现在公民的特征,更加人性化。强奸首先是犯罪行为,其次才是性侵犯。而陈岚却认为,“女人此刻捍卫的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她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权也是属于自己的,不是属于某个男性”。这种猜测性的言论带有非常狭隘的贞操观念,却无涉人的权利和尊严本身。陈岚的这种说法往轻了说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往重了说则是为了炒作不负责任。设想一下,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一旦我们听说某女子被被强奸过,会发生什么?有意无意的歧视,言者无意听者有心的敏感、家人异样的目光等等,所有这些外人难以体味。

  在男权话语主导的现实语境下,道德有时候像一把杀人的刀,女人不能不顾及周围人的道德评判和舆论的影响。如果一个女人面对强奸犯毫无反抗,那么别说舆论的压力她难以承受,事后强奸罪名的辩护都可能对自己不利。面对强奸犯,不反抗才是“人类的耻辱”!生命至高无上,选择生命,应当是人的第一需要,但这不等于为保命连不受羞辱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都不需要了,不捍卫了,连起码的正义感都没有了。一个人,一个女人,如果没有起码的道德观念和精神底线,是很可怕的;如果任何东西都可以失守,那才是真正“人类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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